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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入围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5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4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顶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结束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示栏公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采样员月工资2800元人民币(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化验员月工资3800元人民币(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考核合格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六、招录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开招录环保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次招录工作,处理招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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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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