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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招聘教育系统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0-07-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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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请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及时关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下载、填写考察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香河县教体局人事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不与职称挂钩,待上级出台政策后,从其规定),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医疗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教龄补贴等各项津补贴和各项奖励性补贴与我县在编教师同标准同步执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2020年招聘人员,自2020年9月入职起兑现工资待遇。

六、人员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交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聘用期间如发现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或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教体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商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凡无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在一年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以香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he.gov.cn)发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香河县教体局电话(0316-8315026)及香河县人社局(0316-832175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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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目录

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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