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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辛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所属的财政开支事业单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的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岗位条件
此次选聘工作人员共计14名,各岗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辛集市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范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阶段学历需为本科二批及以上)。
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
五、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及信息
1、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到相关人才培养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寻聘,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
此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已就业人员应聘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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