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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对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办理增人增资、调配手续。
联系电话:0312-56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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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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