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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沧州河间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7名)

2020-09-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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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具体调整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河间市人社局改报一次其他职位或退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填写《诚信承诺书》,在任何环节发现与本人《诚信承诺书》不符情形,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4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7:00,登陆网站http://221.192.132.213:81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5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3、证件审核。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与职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评委全部为外聘评委。

5、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第二学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总成绩并列者的先后次序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以下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站http://221.192.132.213:81、河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A类事业单位护士职位被聘用后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A类事业单位卫生检验、医生职位暂未取得相应资格但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考生,被聘用后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B类事业单位检验、医生职位须取得相应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员待遇

经批准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列事业编制,河间经济开发区聘用的人员实行控制数管理,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河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人大、政协监督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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