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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报考专任教师4(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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