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通过试讲和结构化面谈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23953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523959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处)
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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