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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易县财政局招录劳务派遣公告(12人)

2019-07-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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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3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七)审批录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工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退回劳务公司。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财政局共同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

2、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共计192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按政策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易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312-8212994)的监督。

(一)严肃招录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

(二)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招聘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公开招录人员的报名、审查、考试、公示和录用等工作。

2019年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a.xls

2019年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b.docx

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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