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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考察且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各单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经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办理手续
市直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66833(市委组织部)
86688713(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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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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