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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衡水市202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我单位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硕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流程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5日(上午8:00至11:45,下午2:00至5:20)
②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衡水市胜利西路446号),联系电话:2688226。
2、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近照2张(白底,照片尺寸358*441,)及其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5-30kb)。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3、测评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
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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