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实现教育强市目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公开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师德与专业并重;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引进;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引进计划
市外在编在岗教师30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本人为定州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且本人为定州户籍或配偶为定州户籍。(户籍以2018年7月16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4.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5.各学段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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