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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岗,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选岗后五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体检的顺序,选岗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宫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分数依次递补空缺岗位。
(七)聘用
1、被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5058868(人社局)
0319-5263161(教育局)
技术咨询电话:0319-3335558(网上报名平台)
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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