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0210(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70068(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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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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