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要,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教育系统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18年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1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学校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等(详见岗位信息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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