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本公告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监察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附件:
1.2018年定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2018年7月4日
【考试咨询】展鸿河北考生备考QQ群:490247608|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网|